各会员单位、各位会员:
为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,提高培训的针对性、实用性、系统性和前瞻性,市总会计师协会根据《湖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》(鄂财会发【2018】13号)文件规定,制定了《市总会计师协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暂行办法》,经广泛征求意见,会长办公室充分讨论,理事会通讯表决通过,现将《襄阳市总会计师协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《襄阳市总会计师协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》
襄阳市总会计师协会
2019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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